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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肉盾也好啊,不是說是夏君最寵愛的兒子?”將領乙插嘴。
“你也知道金耀有多少個兒子了,就算這個再疼愛,到底是沒什麼用處,死了也無礙大局。”將領丁接過話,“況夏人野蠻,我很懷疑,金耀能爲了個廢物兒子停止進攻。只怕他正好藉此事激發夏軍的兇性與血性,進攻得更猛烈。”
“那就逮到那小子,砍成十七八段,拋屍於邊界之地。”將領甲咬牙切齒,“也爲我大江的百姓報報仇,他們大夏人連年侵邊,殺害的百姓不知凡幾。難道,我們大夏人就沒有妻子兒女?就沒有最寵愛的人嗎?”
“夏人是蠻夷,未通教化。他們入侵大江國,是爲不義。我們如果還未戰就先斬殺了金氏子,同樣是不義。無名之師,到哪裏也說不通。這仗還沒打,大江在名聲上就輸了,還給了對方以口實。難不成我們大江軍弱成這樣,仗還沒打,先殺一隻弱雞泄憤?”將領丙堅決反對道。
“那你們說要如何?難道送上門的肥肉,大江軍就真被大夏軍嚇破了膽,咬都不敢咬一口,就這麼放他離開嗎?還給他車馬,給他安置驛站?”將領乙有點火了,“都是過的在刀尖上舔血的日子,這口氣你咽得下,我可咽不下!”
“他是有人質在手!”將領丁提醒。
“不過一個女大夫,再手眼通天,本事大到冒泡也不值敵國的王子!”
“她是我大江子民,但凡是我大江人,哪怕是個女子也應該保護。難不成我們這些當兵的是喫乾飯的,看到自家人危難而不救?”
“兩害相權取其輕,她又不是多重要的人物,兩相對比,自然是活捉金十八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