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青染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文浩:“沒有旁人,只有我自己。”
庭淵冷笑:“那你說屍體去了哪裏?”
文浩:“屍體可能是別人偷走了,我也可能被人跟蹤了,殺人被別人看到了。”
庭淵贊同地點頭:“嗯,有道理。”
縣令又開始納悶了:“怎麼你開始贊同他的說法了。”
庭淵道:“可惜,我不信。首先你真謀取財物,有很多方法,不一定要殺死丁嬌兒,你卻偏偏選擇當街殺她這根本說不通,雖然農神祭大家默認半夜不出門,但你不能保證其他人不會因爲好奇心開門查看情況,這樣你根本逃不掉。其次,你將東西藏在這裏,你很清楚丁嬌兒死在街上你會被查到,所以你打暈自己僞造不在場證明。再者,你將東西扔在離家這麼遠的枯井裏,殺害丁嬌兒的事情一旦坐實,這些東西一分一毫你都拿不到,你說你爲什麼要冒這麼大的險搞這麼複雜一個局?能把珠寶首飾扔井裏,爲什麼不把刀也扔井裏,而是要埋在你家的竈臺下來,處處充滿矛盾。”
這一切的一切,看起來就像是在故造疑陣迷惑人。
“若你真貪圖丁嬌兒的財物,你的正確做法應該是將她帶到毫不起眼的地方殺掉,然後丟掉兇器,帶着所有財物回家,明日一早出城,等大家發現丁嬌兒失蹤四處尋找時,你早已逃出城,而非是如此明目張膽的當街殺人藏匿財物卻把兇器帶回家。”
他這麼一說,衆人豁然開朗。
就覺得這個案子有什麼不對的地方,現在庭淵這麼一點出來,案情就清晰明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