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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瞒小东家,昨夜的文祭诗会,至少有八个老爷请我,我都懒得去。”
“为何?”
常四郎笑得更欢,“我与那帮傻子玩什么,作几首诗,又不能当饭来吃。而且我的性子,也不喜欢捧臭脚。”
“看来常公子不喜欢诗文。”
“你又错了,我很喜欢。”常四郎眯起眼睛,“大纪兴武十五年,我是登殿的状元郎。”
这一句,轮到徐牧发懵。
“当时,那位宰辅让我在殿上作诗,颂扬他的功绩。”常四郎脸上露出嗤笑,“我半天没声响,最后憋了一个屁,满朝的文武都吓坏。要不是我老子后面送了十万两,我估摸着就脑袋搬家了。”
“这等事情,你为何与我说?你也知,我不过是汤江城的一个小东家。”
“与生意无关。我很单纯地喜欢那句,满城尽是黄金甲。许久了,偌大的内城二十三郡,没人敢写这等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