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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知微給柳志做的評估很順利,柳志看起來與常人無異。但是秦知微提交專家意見時,卻沒有直接在報告上給出結論,而是向檢控官說出柳志這案子可能有疑點,希望他可以向法官申請延後再審。
檢控官要比警察更嚴謹。只要案子有一點疑點,他們就不會草率做決定。秦知微只是提出異議,哪怕沒有證據,他也答應會向法官申請延後半個月。
秦知微向檢控官要來卷宗,看到整個案子的始末。
警方查案過程中,柳志親口承認,在18號13點,他與妻子爭吵,氣憤之下殺了妻子。而後打電話向警局自首。五分鐘後,新界北重案組趕到現場。法官和法證給一家人取證。
死者被刺了兩刀身亡,兇器刀柄有柳志一家人和妻子的指紋。柳志身上穿的衣服有妻子的血。當然柳元喜身上也有血。因爲他當時下意識想扶住死者,身上不可避免也沾了死者的鮮血。
案發時,柳志的兒子柳蘇、柳志母親陳麗香、柳志、柳志的父親柳元喜和柳志妻子王慧梅都在家。看到目擊現場的有柳元喜和王慧梅,他在錄口供時親口承認是兒子殺的人。
秦知微看着這份口供,五個人:一個死者,還剩下四個人,不是柳志,柳蘇才六歲,那就只剩下柳元喜和陳麗香。
柳志爲什麼要替父母頂罪?
秦知微滿腹疑竇,扭頭給Falker打電話,想參與這起案子。
Falker很快就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