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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你們的所作所爲嚴重觸犯了國法的第六十條律法。按照國法,應當坐牢三個月,杖刑六十,罰款一千兩白銀。”
東魏國法第六十條明確規定,凡買賣雙方意見不同,一方仗勢強買強賣的;聯合壟斷價格,賣物時擡價,買物時壓價的;與他人串通,迷惑欺騙對方以謀取利益的,都要處以杖刑,情節嚴重者按盜竊罪論處。
被踹倒在地的王燕,寒着聲反駁道:“京城四周大部分都在鬧饑荒,要調運糧食賑災,唯有從南方調運,這路程長途跋涉足有一個月之久。難不成蕭侍郎天真地認爲,僅靠京城米倉裏的那幾袋白米,能撐過這饑民遍地的一個月?”
其他三名糧商紛紛附和道:“蕭侍郎若是不想饑民遍地,成爲千古罪人的話,還是答應了我們的要求,對彼此都有好處!”
“若是覺得價格太貴的話,就……就四千兩白銀吧……已經不能再低了。”
“短時間內,的確很難再從其他地方調運糧食回京。但……”一腳踩着王燕的肚子,蕭晚微笑地說,“這次,哪怕是血本無歸,我也不會讓你們賺上一分一毫的暴利。”
瞧見蕭晚駭然陰森的笑容和王燕殺豬般的慘叫聲,其餘三人嚇得面無血色,連忙撒腿就跑。誰知剛跑出大門,就被守在門口的雲嫣和畫夏紛紛制住。
見四人落網,跟着蕭晚而來的官員憂心地開口:“蕭侍郎,現在你這麼強硬地捉住她們,萬一她們死鴨子嘴硬不肯說出米倉的下落,這不就壞事了嗎?五千兩對於國庫來說並不多,應該先騙騙她們答應她們的要求,再……”
“現在答應她們,必會讓她們士氣大漲,從而在日後提出更蠻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