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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成昆和徐季新俱是一喜,康劍飛這是承諾給《東方日報》獨家供稿啊,這麼一算的話,以《尋秦記》表現出來的火爆,千字500元的稿酬確實不算太離譜。
他們哪裏知道,康劍飛文筆爛到慘不忍睹的地步,就算不承諾給《東方日報》獨家寫稿,他兩年之內也不可能再去寫其他小說——寫一部《尋秦記》已經把康劍飛寫得吐血了。
就在馬成昆準備拍板同意的時候,康劍飛突然又說道:“不過我有個條件,希望《東方日報》能預支我75萬港幣的全部稿酬,這部戲我準備寫150萬字。”
徐季新一愣,隨即搖頭道:“不行,絕對不行。說句不好聽的話,康先生要是拿着這錢轉身就跑回大陸,我們找誰要稿子去?”
“五十萬如何?”康劍飛剛纔也是漫天要價,現在突然降下三分之一,好給對方一種佔便宜的感覺。
馬成昆遲疑了一陣,問道:“康先生是不是急着用錢?如果哪裏需要幫忙的,我可以略盡綿薄之力。”
康劍飛答非所問道:“這樣如何?我先給你們50萬字的小說稿,你們預支我50萬稿酬。”
徐季新還在考慮,馬成昆卻要乾脆豪爽得多,只遲疑了半分鐘,就衝康劍飛道:“就這樣說定了,不知道康先生的小說稿帶來沒有?”
“馬董事長果然是辦大事的人,”康劍飛拍着不要本錢的馬屁,從包裏拿出一沓稿紙,“50萬的稿子都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