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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夕之間, 盧家鉅變。
常桂芬滿臉焦灼地坐在審訊室裏,警察問她什麼她都不說,就是反反覆覆地要去醫院看丈夫和兒子,被拒絕後就撒潑打滾, 言辭激烈, 審訊過程非常不順利。
但警察什麼樣的犯罪分子沒見過啊, 怎麼可能真的奈何不了她,一樣樣證據和法律條文擺到她面前, 她此時才終於意識到,賣女兒居然是違法的。
“你們肯定是唬我的!盧小桃是我的女兒, 她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 我想怎麼處置就怎麼處置!你們警察了不起啊!”
很顯然, 常桂芬是個法盲, 她雖然讀過兩年書,但文化水平僅限於認識幾個字, 關於人權的法律,她是半點兒不知道。
她甚至覺得, 買賣兒女對於親生父母來說, 是天經地義的事。
審案的警察聽了都忍不住血壓升高:“常桂芬, 不要胡攪蠻纏,這裏是公安局,不是街道辦, 你裝瘋賣傻是沒有用的。”
“我沒有裝瘋賣傻!我要去醫院!”
正是這時, 審訊室外傳來了敲門聲, 審訊的警察聽到出去了一會兒, 很快就進來道:“常桂芬, 你的丈夫和兒子都已經出了手術室, 均沒有生命危險。”
“真的嗎?”常桂芬急切地求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