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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鄉長,喝酒就要盡興,小明子,倒酒,倒酒。”李順卻是不幹,他已經是兩瓶酒下肚,身上的犟勁也上來了,朱代東可是喝了三瓶老白乾,他年輕的時候,最多的一次,喝四五斤白酒都沒什麼事,因此,對於喝了三瓶老白乾的朱代東,他可是不服得很。
“李大爺,酒喝多了傷身,今天就算了,我已經很盡興了。”朱代東笑了笑,李順可是快七十了,打過國民黨也揍過美國鬼子,真要是因爲陪自己喝酒出了點什麼事,這個責任朱代東可是擔不起。
“好吧,下次你再來,我一定要跟你好好再喝一場。”李順也許對在剛進村子的朱代臥薪嚐膽不屑一顧,但對於酒桌上的朱代東,卻是佩服得很,喝酒講究的是實力,這個是不能做假的。
“朱鄉長,我送送你吧。”馬明義望着說話沉穩,腳步穩健的朱代東,內心一片苦笑,朱代東不但堅持原則,而且酒量奇大,他今天的目的可是一個也沒有達到。
“還是算了吧,我認識路,你留下來休息一會。”朱代東看到馬明義連站都快站不穩了,輕輕笑道。
朱代東纔剛走出馬明義,就聽到馬明義的呼嚕聲傳來,還要倒酒喝的李順也是趴在了桌上,他們兩個都只是在強撐着,現在主角一走,他們就再也堅持不下去了。
走在大山村中,放眼望去,都是成片的石頭房子,如果說大山村有什麼資源的話,那就只有一種,石頭。雖然大山村的周圍都是山,可是卻沒什麼樹,只長草,地也不多。大山村這幾十年能一直堅持着沒餓死人,真是個奇蹟。
大山村的常居民主要是老人、婦女和小孩,朱代東慢慢走在村裏,耳中不時傳來村民們說話的聲音,朱代東發現,瞭解一個地方最好的方式便是靜靜的聽着那裏的居民說着家常,他能從這裏聽到很多自己想要知道的消息。比如今天晚上喫什麼,還是喫鹹菜?從“還是”這兩個字就能聽出很多信息。
快到村口的時候,朱代東甚至還聽到了自己的消息,就在他放摩托車的那戶人家裏,正在說着關於他的話題。
“娘,下午我回趟孃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