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1 章 太歲19 (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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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時綏來到北闕皇都時,這裏秋色正好,一片金色。
她是個小偷,這次來北闕,自然是要偷東西的。
說實話,宋時綏不太喜歡這個職業,沒有哪個正經人想要當一個臭名昭著的盜賊。
宋時綏是個東北女孩,家在丹東,家裏是種草莓的,一年收入大概在百萬以上,雖然不是什麼大富大貴的家庭,但這個年收入在經濟並不發達的北方城市裏,絕對算中產以上。
她小時候也過過一段苦日子,家裏的生意總賠錢,喫的也差,頭髮稀疏,顏色發黃,一看就知道營養不良。
那會村子裏有集市,媽媽帶着她去趕集,賣水果的攤主會把一些品相不好或者快要爛掉的水果便宜處理,她媽媽就站在一個賣水果的攤位前和攤主討價還價。
那個攤位上正好有草莓,紅彤彤的,香甜香甜的,那會兒宋時綏八歲,趁着兩人討價還價的功夫,偷偷拿了一個塞在袖子裏。
她自以爲動作隱蔽,其實媽媽和攤主全都看見了。
於是後腦勺捱了老媽的一巴掌,攤主說道:“小孩子嘛,就是想嚐嚐新鮮,你打她幹什麼。”
宋時綏臉上火辣辣的,漲紅着一張臉,兩眼含淚,把那個草莓放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