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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根本買不起電腦,讀大學的生活費也沒有着落……
原主又想到了蔣平修,但上大學所需的生活費,靠蔣平修做小手工肯定是賺不到的,而且蔣平修本身,因爲養大他的奶奶年紀大了的緣故,並不想去外面打工。
原主一狠心,乾脆就跟蔣平修表白了,讓蔣平修跟着他一起去大城市生活。
蔣平修被表白之後喜出望外,之後原主隨便一鬨,就同意跟着原主到原主讀書的城市去,至於去做什麼……當然就是去打工養原主了!
此時的蔣平修已經十六歲,有了身份證,還拿到了初中畢業證書,好歹不算童工了,跟着原主來了大城市之後,就在一家洗車店幫人洗車。
他一個月賺三千,自己只留下一千,兩千都給原主。
原主嘴上感謝他,心裏卻一直嫌棄,甚至都不願意去見蔣平修。
這也就算了,某次蔣平修工作的老闆出門喫飯,打包了一隻沒動幾口的烤鴨回來給蔣平修喫,蔣平修當寶貝一樣拿來學校給原主,原主卻嫌蔣平修丟了自己的臉,不僅在學校裏遇到的時候裝作不認識蔣平修,之後還把蔣平修罵了一頓,不許蔣平修再來找自己,甚至不許蔣平修給自己打電話。
哪怕蔣平修一個勁兒地道歉都沒用。
蔣平修被原主訓斥了一頓,很久沒打擾原主,但過了二十多天,他給原主打過生活費之後,又給原主打了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