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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了火,但夙晨沒有可以燉得下兩頭大野豬的超巨型瓦罐。
夙晨喫野雞野兔就能飽,鴻自己解決自己的食物。
鴻烤野豬的方法十分粗放,他將野豬開膛破肚剝皮之後,直接架在明火上便開始烤。夙晨聞着那一股野豬特有的腥臊味,像鴻建議抹點野果汁去腥氣。
鴻驚呆了。
野果是能果腹的食物!碾碎了摸豬肉上?!只喫個味道?!!食物怎麼能這麼浪費?!!!
無名部落駐地被“有名字”的山環繞,在這個蠻荒世界中有一個常識,只有兇獸遍佈的山,纔會被“取名”。而兇獸遍佈的山,幾乎是沒有尋常野獸存在的。
老幼病弱的人喫不了兇獸肉,無名部落的老弱所喫的肉食,多是從海中艱難捉來的魚和貝殼,以及部落用兇獸肉向其他部落換來的尋常肉食。
兇獸肉換尋常野獸的肉,這種買賣虧到爆炸。無名部落周邊的部落和與無名部落做生意的遊商,已經將“無名部落就是一羣空有力氣的傻子”這句話傳遍了整個蠻荒大陸。
無名部落的人當然不傻。所謂價值,其實就是看一種物品的稀缺性。野果和普通野獸肉在無名部落就是稀缺的東西,鴻見到夙晨居然用野果當調味料,心臟都在抽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