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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前都是這麼幹的,連唬帶騙加威脅,確實是屢試不爽,沒想到這次碰到了您,讓我一下掉進了冰窟窿。黎總,你救救我,讓我別進拘留所,我這種外地人到了拘留所,還不得打個半死出來呀。”
午陽聽他還沒有講到關鍵問題,就不鬆口,“我們這裏的拘留所不打人的,安心去裏面待著吧。警察同志,還有沒有事情,沒有我就回去了,謝謝你們爲社會除害。”說着就要起身離開。
“黎總,黎大爺,您就救救我吧。我剛纔已經跟警察承認了是沒有證據的胡說八道,是誣陷你,警察已經記錄在案了,我以後再也不敢了,你放過我吧。”吳德榮邊哭邊說。
看到他這樣,午陽想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就放過他吧。“警察同志,這樣的人能不能不拘留?”
一個警察說:“這樣的案子,是在公共場合企圖毆打他人,妨礙的是公共安全,不是對方當事人不追究就可以放過的,否則以後再發生同類案件,是肯定追究我們的責任的,所以必須進拘留所,但是可以少拘留幾天。吳德榮,走吧。”
警察帶人走以後,曹建國他們都圍過來,午陽安排了近期酒店的工作,又讓曹建國明天帶3個局的人到黎明小區辦理手續。
曹建國問:“不是在今天的公司總部嗎?”
午陽笑道:“一個小小的集團公司,哪裏敢叫什麼總部?我們集團公司是三國四方,今天你們去的地方是董事長辦公室,他們專門管理建築安裝業,另外還有總經理辦公室,在黎明小區,另外還在好幾個地方有辦公室,以後你就慢慢知道了。”
“黎總,集團公司現在有多少人在工作?”曹建國問。
“不算酒店,大約1萬1千人左右,你們酒店有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