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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應該很開心,很開心。
纔對。
羅晉元風塵僕僕地趕到咖啡廳時,丁蘭心早已經到了。
因爲賦江市的地皮太貴,三年前,羅晉元將老羅開了十幾年的工廠遷去了80公里以外的賦城縣,離得遠了,廠裏又忙,他漸漸地就從每天回家變成三天回一次家,後來又發展成了週末回家,甚至是一個月纔回一次家。
丁蘭心從沒有抱怨過什麼,孩子小,她就請一個阿姨幫忙一起帶,磕磕絆絆地三年也就過來了。
有時候和林菱、孫思雨小聚,兩個好友講到工作上的事,還有和男朋友那些甜蜜蜜的小事,丁蘭心都會插不上話。
她覺得自己似乎脫離社會太久了,手機是六千多塊買的最新款,裝了微信,卻無人可加,拍點照片發個朋友圈,每次也只有林菱會順手點個贊。
丁蘭心曾經對好友說過覺得生活無聊,想出來工作,孫思雨毫不客氣地打擊了她:“拜託!你看看你的車,四十多萬,一個月費用要多少?你家裏那幾套租出去的房子,一個月房租收多少?你穿的衣服背的包,都是多少錢買的?小丁丁,你想找一份什麼樣的工作?老闆得給你開多少工資?你要知道,我在公司裏混了六年才混到一個部門副主管的位子,但以我現在的工資,不喫不喝攢三個月才能買你一個包好不好!”
丁蘭心瞥一眼自己的包,說:“這包是我姑姑給我的,她說她就背了兩回,覺得不夠穩重,纔給的我。”
孫思雨翻白眼:“s!我知道你有一個牛逼哄哄的姑姑,咱能不提她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