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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朝的地方官制,實行的是總督巡撫率三司的制度。三司分別爲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分別掌管行政、司法與軍事。督撫則是一省的最高長官,統轄三司,是威震一方的封疆大吏。
但這裏面的都指揮使司比較特別。都指揮使掌管一省軍事,需聽從總督節制,卻直屬於兵部調遣,也就是所謂的軍權歸中央。
因此,總督名義上是都指揮使的上司,卻並無統兵之權,這是大秦朝開國者趙高爲了防止封疆大吏擁兵自重而制定的策略。
而金陵是陪都,在大秦朝南方首要之地,所以鎮守在金陵是當今皇上的三叔鎮南王趙英武,擁有節制江南九省的軍政事務。
自古君王多疑心,大秦朝的皇帝也不例外,所以大秦朝經歷幾場叛亂後,大秦朝洪武皇帝開始,組建東廠和錦衣衛,分佈在大秦朝的各個政要部門,甚至很多重要的大臣和皇親國戚家裏都有東廠的密探,時時監視着大秦朝的文武百官、皇親國戚,甚至地方的縣令都受到東廠和錦衣衛的監視。
所以大秦朝等於有兩套政治集團,一個是以文武百官爲主的大秦朝最大的政治集團,一個以東廠和錦衣衛爲主的,直接聽命於皇帝的政治集團,最大的職責就是替皇帝監視百官。
兩個政治集團向來都是互相敵對的,每年都有大量的官員,因爲兩個政治集團的鬥爭,丟了官職,有的丟了性命。
在大秦朝皇帝的刻意下,這兩個政治集團的鬥爭從來沒有間斷過,可以說是彼此間不可調解的政治鬥爭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