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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朝廷想起我們呢?”
徐東義擔憂地問道,畢竟這又不是不可能的時候,大秦朝皇帝最喜歡的就是抄家了,每年都有幾個官員被抄家,有的甚至被滅族,就是一品大員,這些年被抄家的也不在少數呀,自己徐家跟他們比起來,除了錢多外,其它的都不如這些大員們呢。
“這個嘛,就不好說了,天威難測呀。”秦暮皺着眉頭說道,畢竟這種事情誰知道呀。
“是啊。”
徐家幾個主事的人,都忍不住皺起眉頭來了,這幾年徐家只知道不斷地壟斷市場,把生意做大,做強,卻沒有考慮到這個隱患。
在古代,士農工商四民裏,商人是最低賤的,地位低下,大秦朝律法明確規定,商人即使富得流油,也不可以穿絲綢衣物,商人不能入朝爲官,每年商人必須向朝廷申報家財,申報不實者,沒收家財,還有流離千里,沒有皇恩,不得歸故里。
徐家和大秦朝很多官員都鑽大秦律法的空子,自己不去經商,讓自己的親人去經商,畢竟大秦律法沒有規定,當官的人的兄弟姐妹不能經商的。
大秦朝律法裏,軍人、官吏和有土地的自耕農都是具有完全行爲能力的人羣,享有人身、財產、婚姻和單獨立戶的權利。但商人、贅婿、後父三種人的權利卻受到限制。
在大秦朝,國家推行“重農抑商”,認爲農耕是本業,經商是末業,所以商人階層受到歧視,他們可以積累大量財富,法律卻禁止他們穿戴絲綢衣物、乘坐華麗的車駕,被稱爲“雖富無所芳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