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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天之所以要常天華註冊個研究會,其實還是鑑於目前的政治環境。雖然八一年六月,zhongyāng就通過了“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指出“在一定範圍內的勞動者的個體所有制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必要補充”,可高層的爭論依舊不休,時不時的就要鬧一股“逆流”,私營企業的生存環境依舊不容樂觀,搞不好就要被“抓典型”。
雖然咱搞的這個字帖生意算是文化產業,可畢竟最終還是個人受益,萬一被誰眼紅了,捅出去可就是“滅頂之災”啊。
說不得吳天就只能依照這年頭私營企業的常規做法,找一定大帽子扣頭上。這年頭一般的私營企業,都會扯個“村辦”、“鎮辦”的帽子,打着集體企業的名頭行私營企業之實,雖然後期也有不少公私難分,打官司打到二十一世紀的事情,不過好歹避免在近十年內一的路線之爭中成爲犧牲品。
而吳天所選擇的註冊一個民間團體,來遮掩個人獲益的手法,自然也是走在鋼絲繩,要知道按照後世的正式法規,民間團體是“非盈利性”的,即便有盈利也只能用於團體運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者挪用民間組織的資產,違反者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當然了,如今這年頭法規還沒那麼完善,倒是可以打打擦邊球——吳天可沒準備把這字帖生意做到十幾二十幾年之後,也就是用來積累點原始資本罷了。
“好,我已經去文化局和民政局問過了,問題不大。”常天華說道。
“嗯,必要的話請那些辦事的人喫過飯什麼的,要儘量快一點,下一步發展也好有個招牌打,不然很多事兒會比較麻煩的。”吳天滿意的說道。別看時間不長,可常天華的進步還是比較大的,畢竟“硬筆書法家常天華老師”現在也算是個不大不小的名人了,再加上兜裏有了錢,漸漸有了底氣,遇事倒也不怯場了,去各個公家單位辦事兒,見那些小領導們倒也撐得起場面了。
“嗯,對了,小天,你讓我寫的關於書法練習的文章,我寫出來了,你看看。”常天華說着從內衣口袋裏掏出幾張疊得闆闆整整的稿紙來。
前幾天吳天給他下了個任務,就是寫幾篇關於書法練習的理論性文章來,卻一下子把常老師給爲難住了。要知道寫得好鋼筆字,和總結寫字方法經驗可是兩碼事,常老師可從來沒想過這方面的問題。
吳天就不屑說,你不會寫,難道還不會抄?新華書店裏賣的各種寫字理論性字帖多了去了,你拿回來修改修改,只要不是大段照抄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