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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了,這年頭人民幣的匯率可是相當堅挺的,二十萬可不是小數目!
當即吳天讓常天華還價一萬塊,另外再送給黃啓民一萬本字帖,並許諾他以後可以享受五折進貨價,如果他不樂意,那咱就找別的人。黃老闆一聽這價格頓時直呲牙,倒也知道自己只怕是碰到明白人了,唬不住人家的,一萬塊倒是勉強夠在港島那邊註冊一個皮包公司了,咱這單生意也就是賺了一萬本字帖,兩三千塊錢罷,再加上進價優惠,倒也算值得。通過關係,很快就幫註冊了“風雲商貿公司”,並設了一部總部電話,外加一個身兼數家公司“副總”的專業人士——只是這“半個”風雲公司職員,每個月就要一千塊的工資呢。
不過相比於電器二廠,吳天這邊的人工成本可就低廉太多了,人家可是有着四百多號員工呢。如果生產着產品倒還好說,可電風扇生意旺季一年還不夠半年,空閒期間人家廠裏依舊要承擔這麼多工人工資,吳天這邊卻只有三個半人,不免太不厚道了。
吳天倒也不爲己甚,把本應該風雲公司組建的銷售部建立在電器二廠,人員由風雲公司在電器二廠內部挑選,接受風雲公司管理,編制依舊算是電器二廠的職工,不過工資卻由風雲公司承擔。
另外,吳天還對利潤分配做出承諾,現如今是由風雲公司提供風扇扇葉,不過下一步如果形勢發展的好,等電器二廠有能力自己投入生產線生產扇葉的時候,可以再讓出百分之十的利潤。如此也算吳天頗有良心,沒太沾公家的便宜了。
還有最後一點,卻是不管是廠裏領導還是市裏領導都不曾重視——合作期限爲五年,五年之後如果不再繼續合作,那麼合作生產的“風雲牌”電風扇的商標,是要歸風雲公司所有。
這份方案整體上來看,倒還算合情合理,對於電器二廠這個爛攤子好處多多,如果成功,倒是的確能把市裏這個包袱甩掉,搞不好還能創造些利稅,如果風雲公司能再把產品銷到港島去,還能賺回外匯呢——這年頭“創匯”可是大任務,對於各級地方領導來說,其功績不亞於後世的招商引資,能創匯的領導那就是有能力的好乾部,是升官提拔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