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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劉若可心裏的想法。以爲偵探社就我自己一個人,當他心裏存在不安的想法。
我連忙解釋道:“這個快樂偵探社是我和幾個朋友開的。要文有問,要武有武,既然讓我們來解決你的危機,就請相信我們。”
由於進入社會的日積月累,漸漸才發現,社會上做合夥做生意或者談業務,主要講究的就是信任。往往那些做銷售賣的就是信任。如果客戶對銷售產生了不信任感,自然生意不會做成。我這麼一說,劉若可開始放下心裏的不安。
劉若可問我:“不知道你們怎麼去做,能保護我安全。”
我心裏暗道:劉若可真是被嚇怕了。我笑道:“劉先生,我們是私人偵探,不是警察,說實在的不可能二十四小時跟着你,那不成保鏢了嗎?這樣,你家的地址在哪裏寫下來。我們會在附近看看有沒有什麼可疑之人。但是我要提醒你,如果真有危險一定要報警,因爲我們是私家偵探,並不是警察,沒有執法權利。我們能做的就是調查清楚寫紙條恐嚇你的人是誰。讓你把事情弄清楚。”
我說的很清楚,我的意思也講的很清楚。我是私家偵探,要像警察那樣保護劉若可的安全,那是不可能的。要有危險最後還是報警。而我們能做的就是儘快調查寫紙條的人。
社會上很多人做生意知道信任二字,但往往在談判的過程中胡亂許諾,就算合作成功了。許諾的細節沒有達到效果,最後也會不歡而散。這就是所謂的騙子。談生意其實很簡單,就是把能做的講清楚,不能做的也當面講清楚。這樣以誠相待纔會合作愉快,細水長流。
劉若可點點頭,看似很滿意。劉若可說道:“好吧!名偵探就是名偵探,快人快語,一點不廢話,我把我家的地址寫在合同上吧!希望你們能儘快調查出是誰來恐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