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談婚 (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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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意秋是個很理智的人,察覺到自己對十六歲小女孩有了悸動的感情,立馬進行自我剋制。
剛冒頭的心動很容易剋制,只要斷絕聯繫,不來往很快就能拋之腦後。這大概是年輕的好處,喜歡的時候心跳驚天動地,想一想都輾轉反側好幾夜,忘記的時候可以在隨便哪一瞬間。
那時唐意秋也只有十八歲,她拍完戲、喫完了時歡給的巧克力,她就離開了時歡在的城市。正巧着遇到限制令,陳令拍的電影尺度太大被卡了審覈,沒按着之前的預期在夏天上映。
但是唐意秋並不能像時歡那樣,把時歡當成一個只出現幾次的路人,等電影刪刪減減可以上映的時候,她有了第一批粉絲,每次看到那些粉絲,她就會想起,時歡提着蛋糕在她身邊喊,“唐姐姐,我要給你當一輩子的小粉迷。”
在生命裏留下第一次記憶的人,往往都很難褪色,唐意秋對時歡的記憶也是如此,她很難以忘記時歡,總是時不時想起。
她真正大火是在第二年的夏天,她提着蛋糕去過時歡家裏,一是想着感謝時爸爸和時媽媽的照顧,二是想看看時歡。
她去的那天時歡不在家,時媽媽說時歡跟幾個好朋友一起去看電影了。
唐意秋有所感的去了附近的電影院,很巧的是,她買到了和時歡同一場的電影院。
一年沒見,時歡看着和之前沒什麼差別,說話的時候還帶着一股子稚氣,只是談論她的時候口吻變得疏遠了。
時歡炫耀地說:“這個主角是我爸爸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