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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王親自出城投降,淡笑風生,自認必死,請朝廷從輕發落他的弟兄們,贏得了遠征隊的敬重,仇恨稍減。
不愧是警察來的,只見他們紛紛摸出小巧精製的手銬來,給什麼王、什麼大將軍之類的戴上了手銬,其餘百姓則把大炮、火器、大刀片子之類的交出來,全部登記、覈對之後回家待著候審。
既然戰敗了,那就直接押往上海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審判。
這是自巡迴上訴法院自建立以來第一次倍受關注的審判,讓大清百姓感覺最深的是這個由西式法官主持的審判把殺人如麻的反賊也當人看,並由法庭爲被告指定了一個不錯的律師,以非常公道地方式爲其辯護。
大清的百姓開始接觸到公訴人、辯護律師、公開審理、不連坐等概念,並且以證據、證人、證物爲中心的指控與辯護過程。由於這裏的五個法官跟臺灣沒有任何關係,所以整個過程相當的公正,大清新聞報全程導報後爲大清的普法立下大功。由於這場審判,臺灣和福建地區後來成爲全國最律的地區之一。
林菲爾閒來無事,居然旁聽了整個庭審過程,然後對法律非常感興趣,認爲這是改變祖國最重要的事情,最早提出“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她又想到了一點子,“以法治國”。她的一個主意會讓唐寧大喫一驚。
最後戴潮春被判無期,而他的家人無罪,各位王和大將軍,最多的也就是15年有期徒刑而已,並且出錢之後無需服苦役,那些10多萬的蝦兵蟹將不僅沒有受罰,還受到進行恩典,免去彰化縣三天賦稅。更不可思議的是戰死的一千多個反賊家人還有一點撫卹金,不多,但可以安葬死者。受傷的反賊還由警察帶去的醫生免費治療。那些生活潦倒的反賊竟還有機會參加戶部銀行資助的拓荒團,到馬來半島去墾荒。這真是令人淚目的好朝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