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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我扮成个新嫁娘,还给我准备了套新喜服。那衣服的颜色,真像是火啊,刺得人眼睛都疼。
红色,我最讨厌这个颜色了。不过,去见采花贼,当然要穿自己讨厌的衣服,还要是我最讨厌的颜色。
而我为什么会突然改变主意,要帮李元霸呢,因为我想逃离长安。这个念头一经萌发,便烧成了熊熊的渴望。其实之前,我也计算过,盘缠已经不是问题,主要么,是不认识路,可我不会打听吗?我在暗中,包了一件寻常男子的衣服,到时候,如果时机适当,我还可以把这身喜服卖个好价钱。
李世民知道我们要去抓贼的事情,出乎意料地并没有阻拦。看来大家对李元霸,都真的是都很有信心。是啊,能举起护城河前的千斤顶,他确实是了不起的很。也不知道,这个采花贼的功夫靠不靠谱,要是他能把水给搅混,给我一个可乘之机就好了。我躺在床上,把问题想得糊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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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姿色出众最重要,李元霸全都是骗人的。他将我蒙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只脚,还特意嘱咐我,只露出一只。说是因为,我有脚小的这个特长,就不用给采花贼瞧着脸了。我想,这得是一个多没挑的采花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