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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皇派了兩位欽差來陵州府徹查湘王的罪狀,其中一人是公爹的故交石堯,一人是公爹的對頭鄭洪。
湘王聽說朝廷派了欽差來查他,竟在王府門前高舉一方大旗,上書“訟冤之纛”。
纛乃行軍之旗,除非軍隊里正常使用,便只有造反的人才會舉這種旗,石堯便上報朝廷湘王意圖造反,雖然鄭洪認爲湘王造反證據不足,父皇還是將湘王全族都廢爲了庶人,發配邊疆。
至此,這案子似乎就該了結了,可當公爹病逝後,曾經的湘王妃突然攜子來到京城,告公爹當年以公謀私,因陳家與湘王有舊怨,便授意石堯誣告湘王謀反,與此同時,鄭洪也再度遞交摺子,證明湘王確實有種種惡行,但絕不曾有謀反之意。
錦衣衛徹查一番後,弟弟降罪公爹的旨意上就多了一條——誣告親藩!
七條罪名,華陽最不服的便是這一條,就憑湘王做過的那些事,別說並沒有證據證明公爹曾經指示石堯誣告湘王造反,就是真的指示了,那也是湘王罪有應得,公爹反而是爲民除害!藩親又如何,太祖他老人家最嫉惡如仇了,若他活着,知道家裏有這等不肖子孫,怕只會懲罰得更厲害。
華陽不知道上輩子弟弟的腦袋到底被什麼東西敲糊塗了,反正這輩子,她已經打定主意,不用公爹或陳家出手,這一次,她要親手收拾了湘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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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至晌午,陳敬宗穿着一身深色錦袍,帶着他的小廝富貴出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