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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流金歲月KTV,明堂去了一趟鳳凰路117號的酒吧,不過現在是非營業時間。根據春城的娛樂場所營業規定,營業時間不可以早於下午5五點,不可以晚於次日凌晨2:30分。他已經聯繫了這家酒吧的老闆,請他配合警方的調查。
明堂四處看了看,有一家早餐店在營業中,忙了一晚上又跑了趟現場,肚子確實很餓,他走向對面的早餐店。
剛推門進去,就有人朝他打招呼。
“明隊。”
明堂看過去,是預審大隊那邊的兩個外勤警員,頭髮長地叫許昌林,實習生。頭髮短的叫宋懷安,分局調過來的。八成就是趙婧雯安排他們兩個來這裏找酒吧老闆去錄像的。
估計因爲過了喫早餐的點兒,現在店裏空位很多,但那兩個警員在明堂轉身的片刻就很有默契地往裏面移了座位,明堂也沒猶豫就坐到了他們那桌去。
許昌林喫着自己的早餐,叫了聲:“明隊。”
明堂疑惑地看着他,“怎麼了?”
許昌林傻乎乎地問,“你也是爲了案子來的嗎?”
宋懷安此刻十分後悔和許昌林出外勤,懂不懂什麼叫領導的事情別打聽啊!領導要去哪裏還要和你彙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