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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還是這家招待所的環境不好,屋裏連一張桌子都沒,兩個人只能是拿牀當桌子用。
鄭文的筆記本前幾頁記錄的基本都是和現場有關的內容。從這幾頁的記錄中就能看出,鄭文在刑偵當面是真的屬於門外漢。
從第七頁開始,就是他所走訪調查的過的人。
兩人仔細的閱讀筆記,生怕自己一時疏忽漏掉關鍵。
鄭文一共走訪了二百多個人,這些人,這些人幾乎都是案發現場附近的居民,他問的挺簡單的,不過確實有人提到,曾經在案發當晚見到了見到了趙婉出現在被害人的家裏。
但是他當時酒喝的太多,有些不清醒,自己也不能確定是自己看錯了還是真的出現了。
聽說趙婉當晚在城裏,他便不敢將自己沒有實據的話說出來,因此警方調查的時候他根本沒告訴警方。
根據記錄,這個人叫高曉光,明堂立馬讓廖局長幫他查一下這個叫高曉光的全部資料。
其中有個叫樑柱的人和鄭文提起過,說是案發當天看見魏海進過張義安的家。
魏海那時候老婆和孩子都在城裏住着,也就週六週末的時候他會回城裏陪家人,其他的時間是住在鎮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