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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偵支隊人數雖然不少, 但不可能全隊都查這一個案子, 實際參與調查的人加起來也不到二十個, 因此每組負責兩個酒吧。
明堂依舊是和陸長風一組。
酒吧營業到凌晨兩點半,因此開門的時間並沒有那麼早。明堂決定按照陳顏佳提供的線索, 先去他們鎖定到錢胤打電話的手機號機主那邊看看情況。
據說機主是一家便利店的老闆娘, 他們找到便利店。
機主年紀確實不小了, 他們去的時候, 機主正在清理貨架。
明堂主動的和機主做了自我介紹。
機主叫陳鳳嬌,初中學歷,這家便利店是她家的,她看白天,她老公主要看晚上。
明堂有留意,便利店裏沒有裝監控,因此他們不可能查回當天是誰動了陳鳳嬌的手機打電話給錢胤的。
這條街雖然不算偏僻,但是是一條舊街。
陸長風觀察了一下四周的情況,問明堂:“你覺得對方拿陳鳳嬌的手機給錢胤打電話,是臨時起意還是蓄謀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