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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顏佳搖頭:“他說自己不記得具體的時間,他是騎着自行車上班,說自己平常騎車回家大概就是20-25分鐘的時間,因此我們推斷,他們大概是八點二十五到八點三十之間在村口相遇。”
明堂道:“從秦城家到村口,距離有多遠,走路需要多少分鐘,你們都測了嗎?”
陳顏佳點頭:“測過了,距離約爲1公里左右,一個正常的成年人的步行速度爲1.5m/s,也就是說大約是11-12分鐘,我們也進行了測試,楊猛差不多是10分鐘,而其他警員隨意走,差不多都在11-13分鐘左右,按照這個速度來推算,秦小飛八點二十五到八點三十與秦望在村口相遇是成立的,從秦小飛與秦望見面的地方,再到秦望與秦城見面的地方,大概又是一公里,按照這個速度來算,秦城八點三五到八點四十左右與秦望碰面,這也是成立的。”
邱少揚道:“勻速的情況下,當然是成立的,但是不要忘了,秦望的血液裏酒精含量檢測數值特別高,就算秦望是醉酒或者是接近醉酒的狀態,速度也不可能以一個正常的成年男人的速度來作參考,再者,這個時間卡的太死了,不合理。”
“根據秦城的說法,加上你們的測試,他上班的地方到村口,大概就是20-25分鐘,那就算以25鍾來計算,算上下班後耽擱的時間,他到村口最遲也就是八點三十,和秦家旺看到秦城的時間八點二十左右,只是十分鐘,清醒狀態下,成年人的速度基本就一公里11分鐘已經是比較快的,綜合平均算12分鐘,醉酒狀態下,少說也要14-15分鐘吧,按八點半往前推,村民秦家旺見到秦望的時間就是在八點十幾分到八點二十左右,雖然這個時間上看起來是嚴絲合縫,沒有任何問題,但這恰恰就是最大的問題,每個人都能給出一個詳細的時間,且幾個人的時間都能串聯起來,當我們看到這個串聯的時間之後,第一反應是什麼?”
陸長風道:“最後一個證詞,秦城問他幹什麼,他說他出去買酒,所有的時間點都卡的嚴絲合縫的,根據這三個時間點的證詞,基本可以斷定秦望離開了家。”
“對,這些重要的時間點,都在向我們傳遞一個概念,秦望離開了家。”
邱少揚說道:“當我們抵達秦望家的時候,發現他的錢包,手機,鑰匙都在家裏,他既然要去買酒,還能和村民說出自己的此行目的地,那就說明他意識還算清醒,怎麼會不帶錢就出門?可要是他意識不清醒了,又怎麼會每個時間點都能卡得這麼嚴絲合縫呢?這是一個完美的證據鏈,可秦雙嶼在我們錄口供的時候,說門是鎖着的,秦望沒有拿鑰匙出門,門爲什麼會鎖?而寇晴沒有回過家,反推一下,如果秦城沒有在路上遇見秦望,秦小飛也沒有在村口遇見秦望,而秦家旺更沒有看到秦望從他家門口經過,秦望甚至沒有出過門,而秦雙嶼在門是不是鎖着的問題上撒了謊,那麼這個案子的反推證據鏈,是不是也能成立?1+1=2的同時2-1=1。”
提出了一連串的疑問之後,邱少揚繼續說道:“法醫驗屍報告上說死者是在用餐後一小時左右死亡,而秦雙嶼他們晚上一般是七點半左右喫晚飯,那麼當時推斷的死亡的時間就是在八點半到九點之間,根據村民提供的時間線,這個時間剛好就是秦望就不在家。那麼就算按照這個時間線來計算,秦望他們村到縣城的距離大概是五公里,減掉和秦城相遇的一公里,他走到縣城還有四公里,他大概要50-60分鐘才能夠走到縣城,大晚上地走五六公里,就爲了去縣城買個酒,還是走着去?是他瘋了還是我們瘋了?”
有位警察說道:“可是如果他這個時候頭腦不清醒呢?有些人喝多了,什麼事情都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