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努力當爹第五十一天: (第3/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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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啷個會和他搞斷袖?”俞星垂一着急,又冒出了辣椒味的蜀地普通話,“老子又不是瘋球了,我只是喜歡聽人唱戲噻。”
“嗯,那挺好的,你喜歡聽,他喜歡唱,絕配。”
這鳳仙是個男的,但他演的女旦,不管是唱功、身段還是扮相,都豔壓了全國的一衆同行。集秀班能這麼快崛起,鳳仙和鳳仙的臉功不可沒。人人都是視覺動物,誰也不能免俗,連錢小玉這個算是集秀班競爭對手的全福班幕後老闆,都喜歡鳳仙喜歡得不得了,是集秀班的主要金主之一。
池寧就喜歡這種有錢又大方的“金主爸爸”。
鳳仙短短三年間就紅遍大江南北,自然有無數的人趨之若鶩,有真心實意喜歡他的,有至少想把他買回家把玩的,也有想把他挖去其他戲班的……但鳳仙都所有來試探的人都不假辭色,並無任何跳槽之意。
因爲誰也不知,他這個如今人人追捧的人間仙子,三年前,是被池寧從最髒的楚館給買出來的。差一點他就要咬舌自盡了,在池寧不要他之前,他是不會轉投任何人的。
其實鳳仙當年剛被池寧從楚館裏贖出來的時候,也不覺得池寧是個什麼好人,因爲大家都說,太監雖然沒了那啥的能力,但在拿道具作踐人方面卻是不輸給任何禽獸的。他始終防備着池寧,不太願意去相信池寧花那麼多錢買他,只是想聽他唱戲。
池寧沒和這個叛逆少年來一場什麼心靈雞湯的寬慰之旅,他只是挑眉,譏笑着說了一句:“爺和你好,咱倆到底誰佔誰便宜啊?”
陽光下,玉人一般,越長越不似凡間之人的池寧,還、蠻有說服力的。
鳳仙也不得不承認池寧說得對,他自認已經是男生女相中少有的好顏色了,可和池寧一比,還是會自慚形穢。池寧真的是太好看了,鴻衣羽裳,出塵之姿,像極了只有話本子裏纔會出現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