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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現在來不及去詢問這些,因爲如果不馬上動手,失去了彭樟的行蹤就不好跟了。
“少爺真他媽的是老爺的種啊,天生就是喫江湖飯的!”目送着喬妝之後的丁一離去,忠叔撫着灰白的鬍子,對着邊上的小蘿莉低聲說道,“你也算老頭子我出去辦過兩回事,見過血的人了,但明顯我看着長大隻會讀書吟詩作對的少爺,一旦生出要做這等的心,卻就比你老道許多。”
小蘿莉眨動着大眼睛,嘟着嘴不服氣說道:“咱少爺?忠叔你少拍馬屁了!您老要說少爺是文曲星,奴倒是信的,要說江湖手段比奴奴老道?切!前年殺豬,他看見一地血,還嚇得病了幾天呢!”
忠叔笑着搖了搖頭,沒有再說什麼。
又不是讀書人,說那麼多幹啥?剛纔看着丁一粘完鬍子,往臉上塗那勾兌過的藥水時,忠叔就震驚了。因爲丁一不是單純的把臉刷上藥水,而是在臉頰、下巴等地方,有選擇性地多塗了幾層,這樣看起來,整個臉都跟原來不一些了。這種手法,算得上很高水平的易容術了。更讓忠叔感嘆的,是丁一刷完臉之後,把那藥手在雙手上也刷了,還在院子裏的地上抓了兩把土在手上搓了,讓那指甲裏也多了些塵垢——早年忠叔可是看過多少江湖大盜,易容之後仍被捉住砍了腦袋,就是這些細節出了問題,才讓衙門得了手!
走在大街上的彭樟把玩着扇子,頗有幾分得意的趾高氣揚,這事情背後的人是誰,他不清楚,也不敢去清楚,他所知道的是吩咐自己辦事的那個人,就連明府和黃學憲的堂弟黃老爺也只能在他面前站着。一句話,那就是大人物!彭樟感覺自己總算攀上了高枝,別的不說,下一科鄉試中舉,那是板上釘釘的事了。
爲了一句許他中舉的口頭承諾,彭樟便把多年好友丁一賣了,但他心裏卻是全無半點內疚的,別說逼丁一去做臥底,就是逼上所有同窗都去當臥底他也沒有任何心理壓力。中舉啊,這可是一步龍門的事,不中舉就是秋風鈍秀才,一旦中舉了就有了當官資格。
再說,彭樟覺得,丁一應該感謝他,能有這麼個機會,爲國爲民去辦事,一般人能有這機會?
行到打銀巷的鋪子裏,隨手拿起幾件銀飾在看的彭樟,全然就沒查覺,蹲在店外牆角啃着茴香豆曬太陽的賴漢,那個髒兮兮、焦黃麪皮、鬍子拉茬的粗陋漢子,就是剛剛給了他一肘的丁如晉。
彭樟自顧挑着東西,很快便選好了幾件首飾,對那店裏的夥計吩咐道:“給爺仔細包起來。”那夥計給他包好之後,讓丁一口瞪目呆的是,彭樟居然不給錢!這是秀才?這是地痞流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