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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沒有再猶豫,馬上對陳三說道:“那風箏攤的繩子,你全部收起來,然後到那邊樹林裏跟我們會合;其他人,隨便扒件衣服穿上……整理着裝武器!跟我來!”
這還不是幾百年後一環又一環的北京城,這郊外還是有着樹林的,冬去春來雖然枝葉不茂,但對於要以步對騎的丁一來說,毫無疑問,這就是他所能利用的地利。所以他撿起那些殺手遺留的短兵,揹負兩把長刀,領着胡山他們奔向那片叢林。
而陳三倒是聞絃歌知雅意,不單將賣風箏的殺手那個擔子提上馬背,連賣生果老太婆那把直到她死掉都沒機會用上、當扁擔用的釘耙,也一併的取了,翻身上馬向那樹林奔去,堪堪去到林邊趕上丁一他們,把東西卸落,只聽丁一吩咐道:“掃去足跡,棄馬。”
陳三聽着心裏對丁一的敬仰又便多了幾分,倒不是他盲從,而是他懂馬。
剛纔騎着這馬往回衝殺,如果不是他騎術不錯,那些殺手又是潰散之中,恐怕根本就衝不回來。馬再有靈性,它終歸不是人。陳三半邊臉被燙傷,他可以咬牙忍着,而馬頭臉被燙傷,它就忍受不了。
在奔跑之中它總是會把燙傷的臉往一邊別,否則風一刮發疼它就受不了,這樣總是一跑就偏;單是這樣倒也罷了,而且這馬要是屁股喫痛,它就跑得快,這臉是迎風的,速度一快相對的風速也就快,它一痛就慢下了,甚至不跑了,想騎着它作戰,除非跟方纔一樣。遇着那些亡魂喪膽的潰散敵人倒還可以,否則跟自殺沒區別。
所以陳三見丁一隻掃了那馬一眼,就讓他棄馬。心裏卻就更佩服了。只不過他不知道丁一考慮的,卻不是這個問題。而是陳三也好,這裏任何一個人也好,以騎戰對騎戰,一對一不見得有誰能穩勝從馬背上長大的對手,別說一對十數騎,何況對方還有弓。那麼多這匹馬除了暴露自己一行人的蹤跡之外,並無其他作用。
脫木思哈手上的彎刀斬倒了不下七八個潰散的殺手。鮮血讓他找回了縱橫沙場的感覺,他覺得這對自己很好,邊上有伴當勒過馬頭過來問道:“那顏,俺們殺了這些明狗。會不會惹事?”那顏就是蒙古語裏首領的意思,萬戶喚作土綿那顏、千戶是敏罕那顏、百戶是扎溫那顏、十夫長是阿兒班那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