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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李冰芸與孟心怡商量一番之後,最後還是把《冰與火:龍母之劍》這本書的遊戲改版權要了回來,加上違約金,花了三百多萬,其中大部分錢都是李冰芸出的,孟心怡只退還了遊戲公司給她的120萬。
上個月,李冰芸還真的組建了一家遊戲公司,召集人手,先期投資兩千萬,決定根據《冰與火》小說改編的網絡遊戲,重新開發出來,整個開發週期,預計三到五年,總投資,不少於一個億。
孟心怡什麼都不用投入,只要將《冰與火》這本小說,以版權入股的形式給李冰芸,遊戲公司30的股權,就歸她所有了,幾乎是坐地收錢的生意。
而30,還是在孟心怡強烈要求之下,從50一降再降的結果。
孟心怡的注意力,從電腦屏幕裏播放着的電視內容,轉移了出來,對李雨涵道:“雨涵,遊戲做出來至少要等年呢,這麼長的時間,你讓我喝西北風去啊。”
“唔,九娘,不用喝西北風,我養你,你只要陪我玩就行了。”
李雨涵拉着孟心怡的手,把長出了短髮的腦袋,枕在了孟心怡的肩膀上磨蹭着。
“什麼遊戲?”天明有些不解。
“表哥,是這樣的……”劉璐湊了過去,將大致情況對天明說了一下。
“原來是這樣。”天明有些驚訝,孟心怡也做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