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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不也都這樣。”阿星說道。
“別人如果喫豬食的話,你也要喫嗎?”林在春問道。
“!”阿星一巴掌拍在林在春被打得烏青的後肩膀,疼得她齜牙咧嘴。
等到阿星和南秀英都睡了之後,林在春打開窗戶,獨自一人站在黑暗中吹着夜風。
爲什麼要這麼活着?
因爲有些東西,她不想再失去第二次。
別看林在春現在混得不怎麼樣,在她小的時候,可是家喻戶曉的童星,因爲從小就能歌善舞,先是在幼兒園受到關注,然後又去參加了幾個比賽,從此有了名氣,後來也上了不少電視節目,甚至還拍了電視劇。
一個童星的童年生活應該是什麼樣的呢?或許在旁人看來應該是豐富多彩的,但是在林在春這裏就並非如此,她的父母對她管教很嚴,說好聽點那叫管教,說難聽點就是利用監護人的身份對她進行控制,他們不會滿足林在春的任何願望,也不在乎自己的行爲是否會給她帶來難堪,除非她的表現讓他們滿意。
比如說在某一場宴會中要在某一個大人物面前說一些什麼話,在某一個節目中又要做出什麼樣的表現,年紀很小的時候還沒什麼感覺,等到年紀稍微大一點,林在春也開始有了自己的自尊心,她父母的某些要求,在她看來根本低級又沒尊嚴,但她還是一一照做了,她的反抗沒有一次成功。
就算只是一個孩子,她也有自己的社會生活,她還有學校要去,還有課要上,當她再一次向他們伸手要錢的時候,所有的反抗都會功虧一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