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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個問題洪濤的父母和老頭兒說過無數次了,別給孩子錢,他還太小!但是洪濤的姥爺一個字都沒往耳朵裏聽,該給還是給!而這些錢就成了洪濤小舅舅的活動經費,洪濤基本上一分也花不出去,全給他小舅舅攢着呢,只要他小舅舅有什麼好玩的不帶着他,他就掏出兩個鋼鏰,事情就會圓滿解決。
生於80年代之後的孩子,恐怕會很不理解幾分錢能幹嘛,放到現在,地上掉個幾分錢,大部分人都不會彎腰去撿,包括洪濤自己。但是在70年代裏,別說一個還沒上學的小屁孩,你拉住一個高中生,問問他,兜裏有5分錢嗎?估計多一半都沒有。
當時的5分錢能幹嘛呢?可乾的事情多了!
首先就是買冰棍,當年的北京夏天可熱了,家裏又沒空調、冰箱,連電扇都不多見,唯一能夠解渴祛暑的東西就是冰棍。每當你熱得滿頭大汗、口乾舌燥的時候,你看到邊上有個小夥伴拿着一根雪白的奶油冰棍,難道你不饞嗎?他還不一口一口的喫下去,而是用舌頭舔、嘴脣吸,把方形的冰棍生生弄成一個圓形的,如果在趕上喜歡吧唧嘴的孩子,你有沒有上去把他一腳踹倒,然後把冰棍搶過來自己喫的衝動!
而這種奶油冰棍,正好是5分錢一根。這還是比較高檔的,一般的孩子不會去買,他們的主攻目標是3分錢一根的小豆冰棍和紅果冰棍,如果買冰棍的大媽冰棍車裏有快化的,她會5分錢賣你兩根。
除了冰棍之外,當時小喫店裏的粥只有2、3分錢一碗,啤酒1毛錢一杯,月餅1毛錢一塊,洗個澡也是5分錢,還可以買10塊沒有糖紙包着的糖塊,40個小鞭炮,4個二踢腳,一塊泡泡糖和若干根零散售賣的香菸等等,或者花6分錢去買兩張電影票,當時很多電影院的學生票都是3分錢一張。
小舅舅已經13歲了,雖然還沒到什麼情竇初開的年齡,但是也已經知道有小女孩和自己一起玩是個很光彩的事情。於是一塊糖啊、一根冰棍啊、一塊小橡皮啊,就是他和他們班女同學交往的手段,而這些錢大部分都得從洪濤這裏騙,洪濤的姥爺一般不會給他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