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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情異常緊急,非常時期必用雷霆手段,既敲山震虎,也可打草驚蛇。
李中易最擔心的是,周軍藏在城內的細作,非常沉得住氣,躲藏在某個官員的家裏,沒有任何動作。
所以,孟仁毅這邊召集縣衙的官吏議事,李中易那邊就派人去包圍夏府,殺光了夏兵曹全家。
既然夏兵曹有膽子“通匪”,那就是極大的安全隱患,爲了最大限度的確保河池的安全,李中易並不介意,他的手上沾滿夏家人的鮮血。
按照蜀國的刑律,通匪是滅族的重罪,罪無可赦,李中易不過是提前動了手而已。
李中易堅信,走過必定留下痕跡。即使周軍的細作隱藏得很深,只要孟仁毅那邊,把縣裏各個官吏都控制了起來,他這邊就準備調兵趁虛動手,把各家的奴僕統統拿下,嚴刑拷打,不怕他們不招供。
沒辦法,誰叫李中易的靠山,硬得嚇死人呢?
河池畢竟只是個小小的縣城,官吏們即使和成都那邊有些聯繫,也不可能是很有權勢的朝中大人物。
除了縣令、縣丞、主簿以及縣尉這四個流內官的腦袋之外,就算李中易把縣吏們全部扣上通匪或是通周的大帽子,都給殺了,以孟仁毅的權勢,也完全可以輕而易舉地按下去,並且不會泛起半點波瀾。
哼哼,享受特權的滋味,真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