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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家得來的東西,李中易私下裏和兼任昭武節度使的孟仁毅商量好了,古董、字畫、宅子、商鋪,這些不方便變現的東西,全都分給縣衙;另外拿出四萬貫錢,由孟仁毅分給金吾衛的駐軍將領們,其餘的就全歸李中易自由分配。
李中易心裏其實非常清楚,他交給縣衙的這些東西,極有可能被四個流內官私下裏瓜分一空。
縣令、縣丞、縣尉以及主簿,沒有任何功勞,卻可以分到一大票的東西,豈有不樂之理?
這麼一來,即使縣裏還有人對李中易有看法,已經結成利益共同體的縣官們,不須李中易說話,就會主動幫着收拾局面。
李中易心想,戰死了549人,一人二十畝良田,這就是一萬一千畝。現有的良田只有七千多畝,還有四千畝地沒有着落,這就必須拿錢出去買田了。
黃景勝找來本地牙行的牙人,恐嚇加威脅,再加利誘,很快盤問出了田地交易的實情。
如今,河池周邊的上好水田,大約十貫文一畝地,稍遠一點的鄉村,也要六貫文一畝。
李中易考慮到,這個時代的有土斯有財的特殊鄉土觀點,戰死的鄉軍又幾乎全都是山區的獵人,他手上又有抄家得來的大量浮財,就決定在大山溝附近購買良田,出價八貫一畝。
出這麼高的溢價,如果有些山區的地主還想當守財奴,那就對不住了,鄉軍上門騷擾恐嚇,替戰死的兄弟的家人撐腰,也就成了必然。
此所謂先禮後兵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