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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懷嘿嘿一笑,說:“夔王命人告知末將,香帥需要選若干名元隨,末將不才,把他們都帶來了。”
按照蜀國的規矩,四品官已經算是朝廷的重臣,有資格享受朝廷發薪俸的“元隨”十六名。
若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宰相,則更不得了,有超過九十名的“元隨”護在車駕左右。
所謂的“元隨”,也叫帶刀護衛,相當於後世貼身保衛首長的西北海保鏢。
朝廷對於重臣身邊的元隨,所攜帶的武器,也有着嚴格規定,允許帶刀、槍、棍、甚至是弓,卻嚴禁帶弩。
弩這種東東,由於殺傷力大,射擊精準,弩手的訓練相對於弓手要快速得多。即使是尚武精神最濃厚的大唐朝,也禁止官民私下裏擁有,更別提文風日盛的大蜀國了。
通俗點講,這個時代的單弓弩,就相當於後世的步槍,手弩就是手槍。
李中易的元隨,由郭懷親自在軍中優中選優,清一色的原鄉軍第一營和第二營的最精銳戰士。
郭懷拱着手說:“爲了保護好您的安全,末將自己做主,讓每個‘元隨’都攜帶了弓。”
李中易掃了眼昂首挺胸的“元隨”們,果然在他們的肩頭,都揹着一張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