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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了,本朝一向優遇宰臣,凡是政事堂內的真宰相,皆有資格騎馬進宮。
因爲資歷尚淺,歲數過於小的緣故,李中易猶豫一下,並沒有馬上乘馬進宮。
不過,李中易稍作思考,便果斷下了決心,能夠騎馬,又何必走路呢?
以前,李中易聽過一個笑話,某地級市委,新購買了一批進口的皇冠車,打算配發給領導們做專車。某位不知趣,想顯示他自己廉潔奉公的副市長,居然把車退回給了機關事務局。
這位副市長開了個“好”頭,市委的領導們,誰都沒敢去坐舒適的新車。
結果,不到半年,那位副市長就因爲累計三年裏,收了各個部門的年節土特產,價值三萬塊,被判了三年徒刑。
一萬塊判一年,三萬塊判三年!衆怒難犯,何苦來哉?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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