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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撞得小腿脫臼,從醫院回來後,程茂鴻臭罵了母親一頓,而母親卻嗤之以鼻地說:“你不是說他是野種?那倒好,死了就礙不着你的眼。”
然後程茂鴻當着所有人的面狠狠扇了她幾個巴掌。她也不是善茬兒,摔了家裏的古董花瓶,捏起碎片就扎進了程茂鴻的肩膀。
那次導致她意外流產,懷着的,真的是野種。而程茂鴻也負了傷,他們兩敗俱傷。
說來可笑,即便他們鬧得再難看再雞飛狗跳,卻誰都沒提出過離婚,這其中牽扯的利益太大,誰都不甘心給對方分去一半財產。之後母親搬出老宅,出去自立門戶。從此他沒再見過母親。
程茂鴻也厭惡這段婚姻,厭惡母親,連帶着厭惡長得和母親極度相似的他。所以在他十歲的那年將他送去了美國。
雖然安排好了他的衣食住行,可這跟流放沒有區別,對他不聞不問。
這個家裏,沒人真的愛他。
所以沒人關心他這些年都是怎麼過來的。
不知道他去美國後便槍不離身,更不知道他第一次朝人開槍是十一歲,那次是因爲有同學把他堵在廁所逼他吸毒。
這就是他在洛杉磯學到的自我保護的方式以及遇事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