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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總大人,底下咱們咋辦?”回到屋中,高小三劈頭就問。
任命下了不久,李秉誠的一個親兵送來了官袍和印信腰牌等物,韓旭已經是千戶,腰牌改爲銅製,束在腰間的腰帶,補服,官帽,都是一應俱全。
明軍的營兵將領其實並無官職,國初的總兵副將都用侯伯,那是超品,後來改爲五軍都督府的都督們掛印,也是正一品或二品三品不等,營中將領,非得在各地都司或五軍都督府有對應的職份,才能確定各自品級。
總體來說,伍長隊官一級無品,管隊官可能是總旗或百戶,把總則對應千戶,千總就能掛衛指揮僉事,再往上是守備,督司,遊擊將軍,參將,副將,直至總兵,每一級都有對應的衛所官職,以確定品階。
除了營中職務和衛所軍職外,各將一般都會有世襲職務,爲大明效力不僅自己榮華富貴,還能延及子孫後代。
按說這樣各將該激發天良,血誠效力了吧?不過事實恰恰相反,將領世襲權力越大的,就越有自己的小九九,遼西的將門勢力已經成型,祖家楊家都有過萬的軍戶,幾十萬畝的良田,養的兵都是自己家丁,地盤和實力纔是第一等的,皇帝和大明只能往後靠靠,這種封建將領制度,實在是中事發展的一種嚴重倒退。
好處便是將可知兵,兵亦知將,小規模的戰爭來說,明朝這種制度保障了一定的戰鬥力,所謂三大徵,就是各地的武將帶着親軍家丁打出來的。
韓旭現在當了把總,不僅有資格挑自己的部下,還滿可以蓄養家丁,培植自己的班底勢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