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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民不與官爭,窮不與富鬥,但富人與當官的,肯定不會願意與一種人有矛盾,那就是軍人。
軍人這個職業極爲特殊,在地球上,軍人犯罪只有軍事法庭才能處理,而地方的法庭,是不能判決的。
而吳浩明的老爹,就是一個當兵當了許多年,在吳浩明的眼裏,已經當傻了的人。
12歲那年,因爲暑假無事,吳浩明就去河邊和幾個小夥伴遊泳,結果差點沒淹死。
而他老爹聽說了這個消息,非但沒關心一下,反而冷着臉說:“你小子,既然想游泳,那就去軍隊裏遊吧!反正暑假你也沒事,就和我去軍隊裏,鍛鍊鍛鍊吧!”
那時吳浩明才12歲,還未到參軍年齡,鍛鍊個神啊!
但他老爹根本不問這些,直接把他扔到了號稱“兵王之家”的野狼軍裏。
幸虧野狼裏的人都知道吳浩明的背景,再加上他的體質本身也不錯,不然那年暑假他恐怕就交代了。
從那次之後,每年的寒假暑假,他就會被老爹弄到野狼去,直到20歲那年,他大學畢業,還沒來得及高興,一張入伍通知書,直接遞到了他的面前。
人家都是先申請,再入伍,而他則是直接被親爹拉到了軍隊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