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遠征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最快更新危險啊孩子 !
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判下兩個案子,都說全民企業在金融服務社貸款是金融服務社超範圍經營,是無效合同。夏天覺得這是一個新課題。其中,貴z招商(深圳)發展有限公司的判決書寫道:
廣d省深圳中級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1996)深中法經初字第1026號
原告:市民銀行湖貝支行(原深圳湖貝金融服務社)。地址:深圳羅湖區湖貝路。
負責人:王顯耀。
委託代理人:郝文婷,市民銀行湖貝支行法律顧問。
被告:貴z招商(深圳)發展有限公司。地址。深圳羅湖春風路高嘉大廈。
法人代表:邵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