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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代表深圳金凱歌發展有限公司的王非接了一個電話回來後。馬上表態不同意調解。這不但讓各方不好理解,就連郝文婷都感到突然,問王非道:“小王,你這是?”
王非說:“剛剛周總打來電話說的。”
郝文婷畢竟比她的學弟老練,對法官說:“林法官,我建議這樣行不行:與金凱歌公司沒有關係的那單1800萬元的大家先簽字和解。我們律師所馬上與周凱歌聯繫,看他究竟出於什麼考慮改變態度。既然大家來都來了,我們再做最後努力。”
林良軍代表法院採納了郝文婷的意見,讓大家和解前案。
郝文婷隨即走到陽臺上,打了一個電話給陳大偉。介紹了周凱歌反悔的情況。陳大偉聽後說:“真的是奸商,沒有一個準信。不見兔子不撒鷹,現在叫我從哪裏拿100萬給他?這樣吧,等一下我再跟他聯繫,就說下午可以寫一個100萬元的承諾書給他。你也跟小王說一下。如果他同意,我會叫他再打一個電話給小王。好嗎?”
“好的。”郝文婷關了手機。回到了調解室。
半個小時後。周凱歌給王非律師的電話打回來了,說是同意調解了。於是,後案的5900 萬元(實際餘額5700萬元)的案子又開始調解了。
幾天後,各方簽收了下面兩份法律文書,調解正式生效。
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