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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特別指出:如果有人把舊貸款收不回的責任推到我頭上,或者戲弄法律,編織一些莫須有的罪名栽贓陷害,我堅信深圳的政法機關會還我公道和清白的。這個所謂的“案子”,不論弄出多少似是而非的假象和離奇古怪的“證詞”,我想,清者自清,人們將會看到我在三八股份公司貸款的管理上,以及個人品行上,都是過得硬的。也不難發現一個爲市民銀行的生存而辛勤耕耘了六年的優秀黨員的嚴謹的敬業精神和工作態度,當然,還有高風亮節與寬廣胸懷。這也是我在信中輕聲問市民銀行的黃鹿行長:對市民銀行來說,我是否成了“廉頗老矣,尚能飯否”之人的初衷。
我十分願意盡我所能配合政法部門查清事實真相,還我清白。就像我過去積極支持中紀委、兄弟省市政法機關和市內公安機關所做的一樣。我表態:判斷問題是與非之根據的材料,你們如有需要可來電來函向我索要。但我也向你們建議:作爲國家公安機關,不應過深地介入同樣是作爲公司法人地位的各商業銀行的清收呆帳貸款的日常工作。清收舊貸款,也許是現在的市民銀行領導班子仍然要支付的一筆學費。我想,查找湖貝支行貸款戶資產,挖掘潛在資產項目,以實現清收效果,應該找像陳作業等仍在市民銀行的知情的同志。陳作業是在湖貝支行職務較高,在職時間最長,且利用人民銀行影響監督貸款項目,甚至可以一票否決貸款的人,對深圳三八股份公司也非常熟悉。
在此,我還要特別提醒公安機關:應該倍加珍視和維護我辛勤勞動的義務和權力,因爲我上有73歲高齡的、而且生病的母親,要靠我日出而作的勞動供養。
謹此函達!
抄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一個忠誠的黨員:夏天
2003年5月17日
文章寫好後,夏天秉持一貫的懷疑態度審視了兩遍,覺得已經將公安局的問話提綱的核心內容囊括在文中。便將文稿放進公文包裏,匆匆下了樓,來到早先看到的江南大道旁的那家文印店,請店老闆儘快將文稿打印存盤併發傳真到解豐的公司。隨同傳真的還有一張夏天自己畫的如何找到公安經偵部門及案件經辦人的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