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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巖笑笑,他站起身,走到了幾個地痞面前。
看到許巖走過來,趙六等人嚇得索索顫抖,其中有個黃毛流氓——就是那個拿蝴蝶刀的流氓顫聲說道:“你,你想幹什麼?打人是犯法的!”
聽了這話,許巖只覺得好笑——你們剛剛欺負我的時候,你們就不記得法律了?現在好了,形勢逆轉了,我佔了上風,你們就記得法律了?
許巖很清楚了,對上這種地痞,倘若是一般的老百姓,甚至就是警察也好,按法律來做事,還真拿他們沒辦法——這幫職業流氓都是玩法律的好手,他們欺負老百姓,無惡不作,但偏偏又能遊走在法律的邊界,就是不踩過那條線。
就比如像今天的事,幾個地痞如果把許巖揍了一頓,甚至把趙嫣然給非禮了,事後追究起來,頂多也就是個“發生糾紛然後互相鬥毆”的罪名,大不了就是拘留幾天罷了,要想他們坐牢,那是千難萬難了——這幫流氓在公檢法裏有的是關係,判個緩刑或者保外就醫,幾個月就能活蹦亂跳地出來了。
而許巖這邊,許巖和家人就得無時無刻地擔心他們的報復打擊,惶惶不可終日——就算他們不大打出手,但他們可以三天兩頭地砸許巖家的玻璃或者砸許巖家的車子,或者在許巖家門口丟上一坨大便噁心,要不整天出現在許巖家小孩上學的路上晃悠,還大咧咧地跟你打招呼——這種事很噁心人,但一般人還真沒什麼辦法,就算報警了也沒用,因爲達不到刑事標準,就算警察來了也沒辦法的。
所以說,一般良民對上地痞流氓,往往都是喫虧的,因爲流氓就是專門喫這種飯的,他們無所事事,有的是時間和精力來耗。但普通老百姓,他們還得掙錢養家餬口呢,自然沒時間陪這幫職業流氓對抗——除非有楊佳那樣豁出去的勇氣,能跟流氓玩一命換一命,那倒也能出口惡氣,但按華夏國的情形,只要沒被逼到絕路上,大多數的老百姓都沒有這麼剛烈的勇氣。
在這種低烈度的對抗中,一般都是老百姓喫虧的。久而久之,老百姓往往不敢與流氓們對抗,即使被欺負了也只能忍聲吞氣,這樣就更加助長了流氓們的囂張——按照法律的規則來玩,他們纔不怕呢!
但今天,他們招惹到了許巖,這就倒黴了——這是一位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裏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