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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一翻,那些書果然都已經翻得很舊了,有些書的封面上確實有個投票欄,讀者覺得好可以打個勾,不過就算那些翻得快要破爛的書,也沒有幾個勾,我詫異得不行,不買書還說得過去,動動手指投個票都不願意就不好理解了,我就說:不會吧,我大唐乃萬國之主禮儀之邦,怎麼可能會這樣?”
“那傢伙就說了:一聲不吭抬腿就走還算不錯的,有的讀者稍有不滿就破口大罵,十八代祖宗都能給你扯出來。比如有時候因爲忙着乾點別的營生補貼家用,寫得慢了點,罵;有時候爲了埋個伏筆,故事平淡了或者劇情低潮了,罵;有時候想寫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主角,讀者覺得不四處搶劫不胡亂殺人不像種馬一樣亂搞女人,不好看,罵;就連寫死一個不重要的配角,都有可能捱罵;最鬱悶的是,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故事,就因爲用了某個別人用過的典故,寫了某種別人也寫過的寵物,還是捱罵,罵你抄襲,不要臉等等!”
“我正聽得心酸不已呢,那傢伙又說:有一年有人給我出主意,就說我的小說不是連載嗎,既然賣不出去,也沒人打賞,乾脆就前面免費,後面看一天收幾個銅子,好歹把墨水錢、紙張錢、主要是晚上熬夜寫書的蠟燭錢給掙回來,我覺得可行。我心想啊,幾個銅子根本算不得什麼錢,大老爺們抽一天菸葉子至少夠看一個月,小媳婦們看場戲夠看一年半載,就連那些少年人,買根糖葫蘆也夠看半個月了,誰曾想惹怒了衆人,結果有人一把火燒了我的書攤,我自己差點沒被打死!”
“我就問啊:都說高山流水遇知音,人家彈個破琴還能成就一段流傳後世的千古佳話,難道你寫書十年,都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人?也沒有人願意買你的書?”
“那傢伙說:有啊,偶爾有的讀者寫得好了他會稱讚哪裏好,寫得不好他會中肯的指出哪裏不好,或者哪裏他不喜歡,手頭寬裕的時候,他們也會買上一兩本書,豪爽的打賞些酒錢。這樣的讀者,對於小說家來說,每一個都是上天的恩賜!不過數量實在太少了,十個當中有一兩個就是千幸萬幸,養家餬口是遠遠不夠的!我的很多同行,就是因爲長年累月熬夜寫書,沒有時間鍛鍊拳腳打熬身體,又沒有銀錢補充營養,身體都是各種各樣的毛病,有的甚至年紀輕輕就英年早逝了。”
“我說:既然這樣你們還寫,這不就是犯賤嗎?你一個大男人,乾點什麼營生也不會比這個差吧?”
“那傢伙幽幽嘆息道:寫上了,就愛上了;愛上了,就放不下了!就像少年你明知道找個如花似玉的美女不能當飯喫不能當錢花,美女出現的時候你還不是一樣傻兮兮奮不顧身的撲上去,從此或者樂在其中,或者沉淪下去!而且既然開始寫一本小說,就算只有一個讀者,也應該把它寫完!”
“我越聽越是心酸,最後偷了兩隻雞,打算分給他一隻,但他死活不要,只說小說家雖然窮,甚至需要讀者賞些銀錢,但好歹算是勞動報酬,小說家的心都是乾淨的,偷來之物萬萬不能要!之後,我又去過幾次集市,卻再也沒有見到他,不知道是凍死餓死了,還是改行幹別的去了!”
“那是我這輩子最受觸動的一件事,從那時候起,我就立下三條誓言,第一要努力上進自立根生,第二不做傻事不沾女人,第三絕對不和小說家再成爲朋友,因爲實在是太虐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