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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我真的想回到那種日子。”
這個剝頭皮,指的是美國在1814美國政府頒佈的法令,就是每一個印第安人的頭蓋皮就可以換得50-100美元的獎金!
但現在不一樣了,1851年的時候簽訂了一個《德勒米堡條約》,本身來說這條約是爲了和平的,雖然美國人就沒有遵守過。而這個條約相對溫和,總比之前的剝頭皮來的好多了吧,不過,這實際上也是分化印第安人的好辦法,總有那樣的投降派嘛。
“朗斯特里特……”李夢楊在腦子裏琢磨着這個名字,好像也聽過,但是又不熟悉,反正對於美國的歷史人物,李夢楊真心知道的不多,特別是將領方面,他並非一個軍迷嘛,但如羅伯特·李這樣的傳奇人物,李夢楊還是知道的。
而這個守門士兵,其實幫了李夢楊他們,因爲本來他們還不知道具體的目標在哪裏,現在好了,那個朗斯特里特,少校啊,那他就應該是這裏管事兒的吧,正好擒賊先擒王!
少校的帳篷外有兩個衛兵,他們擋住了李夢楊跟馬修還有瞌睡人之外的‘美軍士兵’和華工,但這沒什麼,其實在進入了營區之後,國際縱隊就按照原計劃分散了,去各個角落,而印第安人則被那些個騎着馬的‘美國士兵’帶到了一個比較開闊的地方。
“你們就留在外面吧。”馬修這個傢伙穿的制服很不錯,領子上還有軍銜呢。
“yes-sir!”兩個愛爾蘭人站在了兩旁,雖然經過了一番簡單的訓練,可他們的軍姿真的好難看。
“sir!你們可以進去了。”門衛放行了三個人,而且態度比較恭敬,顯然那領子上的軍銜起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