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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扔了出去,那是敗家的災星!”老李懋登時色變,跳起來,大聲命令。“咱家養了好幾頭牲畜,一旦……”
“母狼已經被我射殺了!爹――!”李旭拉長了聲音祈求。他家家教本來就不十分嚴格,長兄早亡後,父母更將其呵護得厲害,所以馬上十四歲了,父母面前還保留着幾分孩子氣。
“那你也養不活它,狼不是狗,小時候看不出來,長大後會明白自己與狗的差別,要麼反噬,要麼徑自離去!”李懋聽見兒子說母狼已死,家中牲畜不會受到威脅,心頭震驚稍定。想了想,低聲解釋。
“何必非把它當狗兒來養,大了後,它不願留,我自放它到深山!”李旭笑了笑,固執地說道。
李懋和妻子見兒子目光熱切,想想白天從官府小跑腿趙二哥那裏打聽來的內部消息,沒來由地心裏發軟,相繼表示了妥協。
“你要留着,就留着吧。反正這東西逆了季節而生,從來沒人養得活!”老李懋一邊給自己倒酒,一邊嘮叨。
大凡野獸,都是春天受孕,夏初生養。小崽子趁着食物富足的夏秋兩季拼了命生長,這樣待冬天來臨時,它們才能長到足夠體重熬過冬天的嚴寒和飢餓。而李旭獵來的這頭小狼崽子顯然是剛剛出生沒滿月的,成活的幾率不到一成。所以李懋縱使心裏不喜歡,也犯不着爲了一個不可能養大的狼崽子跟兒子較真兒。
“記得別太嬌寵它,一旦發現它露了野性。要麼殺掉,要麼趕走,千萬別讓它反咬你一口!”李張氏端起碗,給兒子盛上滿滿一碗肉羹。“先喝一碗羹,然後再去碰酒。你舅舅送來的酒多着呢,沒半個月喝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