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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人!拳王休普斯是國人,白種人,頭髮應該是金色的纔對,可你。。。”任千尋一臉你騙誰啊,我不信的樣子。
“我是黃種人,華人,但是我加入了國國籍,所以我現在是國人了。”拳王休普斯繼續解釋。
“原來如此。是個賣國賊啊,那我更不能放過你了。&039;任千尋還是不依不饒的。
泥人還有三分火氣,更何況堂堂的拳王休普斯。而且國籍的事,觸痛了休普斯的痛處。“任千尋,你以爲我真的怕你嗎?你要戰,便戰!”
任千尋,嘴角一翹,不屑寫在了臉上。在他看來。他斬殺過與休普斯齊名的拳王血修羅範離。既然齊名就是一個層次的,實力相差不遠。他任千尋既然能殺血修羅,就能殺他休普斯。
“任千尋,你一個六重天的高手,難道要仗着三尺青鋒,兵器之利嗎?放下寶劍,我們比下拳腳功夫。你敢是不敢?”休普斯道。
“有何不敢!”任千尋說着,扔下了鐵劍。這時,休普斯,心中不由得暗喜。因爲休普斯有大力怪的外號。雙臂有九千公斤的力道,媲美九重天的力量。肉搏戰自然是休普斯的強項。
“六丈金身之銅身。”任千尋開了銅身,全身烏黑,明然是銅身的極限。休普斯看了看,雖然沒有看出什麼門道。但是瞎子也能看出,這是一種極其不凡的煉體祕法。開弓沒有回頭箭。休普斯心道,拼了。說了跑向任千尋,就是一拳。
任千尋,一聲狂笑,也是一拳。看樣子,也是要以拳對拳,硬碰硬。沒有花哨的招式,這是最原始的對抗。任千尋的拳頭只有大力怪休普斯的一半大小的。但是卻有千鈞之勢,力量有過之無不及。
幾分鐘的時間,任千尋和休普斯已經硬拼了三百拳了。拼完拳頭,再拼腿力。又是一場激烈殘忍的肉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