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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方明還下了限制,這神位只能吸收本職範圍內的地域香火,不能吸取外地香火願力,並且,不能離開方明神職範圍,也不能取出體外,不然就會自毀。
同時也打好主意,命下屬土地神按照方明的體系規矩收納香火,爲信徒如願,做成賬目。每月覲見,覈對檢查,並且交上準備金的一半,存放在方明這裏,這是模仿前世央行的做法。
將屬下的一半準備金存在方明處,平時剩下的一半足夠如願所用,有需要時再申請調用方明這裏的。
屬下神祗每月的純收入,也得貢獻一半,上交給方明,在他看來,這就是加盟費。你既然加入了我的神系,自然得做出貢獻,有着供奉,這些可不會還了,就變成了方明的純收入。 雖然方明可以直接通過屬下體內的神位收取神力,但這麼做,很有些不尊重下屬隱私之感,也容易暴露祕密。不如讓他們每月覲見時再將神力做成大錢交上,這又是利用了屬下的勞動力。
如此一來,屬下的一半實力都在方明這放着,方明也不會將手下的土地都封出去,要時刻保持着手下一半的地域都受方明直轄,這樣下來,主公時刻都佔着絕對的實力優勢,還怕屬下翻出天來嗎?
當然,若無必要,方明也不會暴露對屬下神位的控制權。
同時,既然不怕屬下反叛,自然要給點甜頭。嗯,就令屬下神職範圍內的一切事務,都可自理,也可自行任命文吏陰兵,只要每月按時前來覈對賬目,交上神力。其餘一切,都可下放,讓他們成爲一方土皇帝。
反正一村神力收入,就那麼點。再怎麼妥善管理,也增加不了多少收入,沒有神力收入,自然收不了多少文吏陰兵,擴張實力。
不得不說,方明在防止手下反叛和機密泄漏上,真是做到極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