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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覺平時意氣風發的縣尊大人,此時的身影,似有些佝僂,好像一瞬間老了許多……
四大家自上次宴後,就沒得到消息。
但自有辦法,讓管家帶着三千兩白銀,送到縣衙。
不多時,管家回稟,縣令收下銀兩,但什麼都沒說,就打發他出來了。
四大家主卻是心中一定,此時的官員,還是講些官聲信用的,如果沒把握辦成某事,一般不會收下禮金,而魏準的意思,就很明顯了。
作爲縣令,當然不能明着說我同意建某某祠廟。
能保持個默許的態度,就很不錯了,可以省下不少事來,大有好處。四大家求的,也是這個。
既然縣令已同意,那廟宇就可以動工了。
安昌四大家,在縣衙也有人手,縣令又是默認,其它胥吏不愧是人精,老早就聞到味道,在此事上都用心辦着,文書契約批下來的極快,不多時,官面上的事都打點妥當了。 此時的城南,已經修了一個大廟。
過往的路人都有些好奇,後來聽說是土地神的廟宇,這倒是聽慣了的,不少人還是信衆,對土地神廟能修到城裏都感到歡呼雀躍,有的還出錢出力,支持着廟宇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