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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衙,縣令呂宏正批閱着公文。
翻開一個摺子,看了下去,頓時眉頭皺起,這是府裏的公文,看似洋洋灑灑,其實就一層意思。
還是逼迫他臣服,並且允諾,之後仍然讓他擔任縣令。
呂宏看着,嘴角就泛起冷笑。
“這秦宗權,果是狼子野心不加掩飾了。”
“呵呵,我不交武隆縣,還是縣令,並且有着朝廷和州里的名分,就有了大義。”
“交了出去,不說名聲大壞,身敗名裂。就是擔任縣令,也肯定被架空,到時或殺或囚,就是一句話的事!”
其實,呂宏內心,對此還有些嗤之以鼻。這秦宗權,比之吳起,少了不少氣魄。論才略武功,更是被甩出不知幾許。
爲人首鼠兩端,既有反意,又不敢公然起事,連轄下,都沒收拾乾淨。話說,秦宗權佔了新安府城,這是精華之地,實力雄渾,又有知府名義,到得如今,也只真正收服了三縣,自己的武隆縣和雲臺縣,都只是名義上服從而已。
若是秦宗權有吳起的魄力,敢公然扯旗,開府建軍,早打下整個新安府了。卻拖泥帶水,不是人主之象,萬萬不能投靠。